3.4侵害财产行为
- 3.4.1盗窃
盗窃财产或服务,或故意拥有被盗财产,以及非法获取和/或使用他人财产.
- 3.4.2破坏
故意破坏公物是指故意和/或不计后果地破坏或损坏大学或他人财产的行为.
- 3.4.3 .未经授权使用/进入
未经授权使用/进入是指未经授权使用, 条目, 入住率, 或拥有大学或私人设施, 结构, 或财产.
- 3.4.4未经授权使用接入设备
未经授权使用接入设备是指未经授权拥有, 重复, 或者使用钥匙, 进入任何大学处所的密码或设备.
- 3.4.5大学计算机政策
盗窃或其他滥用大学计算机设施和资源的行为,包括但不限于:- 3.4.5a 未经授权进入文件使用、读取或更改文件内容,或出于任何其他目的;
- 3.4.5b 未经授权传送文件;
- 3.4.5c 使用他人的身份证明及/或密码. 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技术手段获取密码或私人信息(例如.g. 使用专门的键盘来获取教员的特定信息或密码);
- 3.4.5d 使用计算机设备和资源干扰他人的工作;
- 3.4.5e 使用电脑设施及资源发送淫亵或侮辱性讯息;
- 3.4.5f 使用计算设施和资源干扰电子游戏试玩计算系统的正常运行;
- 3.4.5g 违反版权法使用计算机设备或资源.
- 3.4.违反大学政策810信息技术的可接受使用 所有大学社区成员都应遵守这一政策的各个方面,并可能通过既定程序对违规行为负责. 具体信息请参阅政策图书馆的大学政策810.
- 3.4.5i 违反本守则中未明确规定的所有其他大学计算机政策.
联系
学生品行及操守
霍尔曼纪念学生会
821房间
办公室:812.237.3800